認可人士 AP Authorized Person是指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下,由以下四個類別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加上足夠的認可工作經驗,通過所屬註冊事務委員會的專業面試的建築專業人士。
有資格成為認可人士須擁有以下註冊:
1)註冊建築師
2)註冊專業工程師(結構工程界別)
3)註冊專業工程師(土木工程界別)
4)註冊專業測量師
認可人士 AP Authorized Person是指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下,由以下四個類別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加上足夠的認可工作經驗,通過所屬註冊事務委員會的專業面試的建築專業人士。
有資格成為認可人士須擁有以下註冊:
1)註冊建築師
2)註冊專業工程師(結構工程界別)
3)註冊專業工程師(土木工程界別)
4)註冊專業測量師
註冊結構工程師 RSE Registered Structural Engineer是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下,由以下兩個類別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加上足夠的認可工作經驗,通過所屬註冊事務委員會的專業面試的建築專業人士。
有資格成為認可人士須擁有以下註冊:
1)註冊專業工程師(結構工程界別)
2)註冊專業工程師(土木工程界別)
註冊檢驗人員 RI Registered Inspector是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下,由以下六個類別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加上足夠的認可工作經驗,可在沒有獲檢驗人員註冊事務委員會推薦的情況下評審申請。
有資格成為認可人士須擁有以下註冊:
1)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
2)註冊建築師
3)註冊專業工程師(建造或結構工程界別);或
4)註冊專業測量師(建築測量組別)
5)註冊專業工程師(土木、屋宇裝備(建造)或材料(建造)工程界別); 或
6)註冊專業測量師(工料測量組別)
簽署一級小型工程所需的文件
就結構安全及結構承重要求提供專業意見
根據屋宇署原有結構紀錄及設計作出評估及準備圖則及施工詳情
就一級小型工程項目提供監工計劃書
按照監工計劃書要求定期進行監督
在完工後核實完工資料及所需要的工程文件
提供結構圖則結構計算及施工詳情
就結構安全及結構承重要求提供專業意見
簽署正式食物業牌照 符合規定證明書 (衞生規定)
簽署符合規定證明書 A (衞生規定)
簽署符合規定證明書 B (樓宇安全規定)
簽署符合規定證明書 C (消防安全規定 )
簽署符合規定證明書 第一類規定
簽署符合規定證明書 第二類規定
就裝修工程所牽涉的結構安全及結構承重要求提供專業意見
就政府產業處、建築處、大業主、業主立案法團、物業管理公司等,就個別工程項目提出的額外要求提供結構安全承重證明及計算
簽署一級小型工程所需的文件
就小型工程條例及相關屋宇署條例要求提供專業意見
根據屋宇署原有建築紀錄及設計作出評估及準備圖則及施工詳情
就一級小型工程項目提供監工計劃書
按照監工計劃書要求定期進行監督
在完工後核實完工資料及所需要的工程文件
就飲食業牌照條例及屋宇署相關的條例要求提供專業意見
簽署正式食物業牌照 符合規定證明書 (衞生規定)
簽署符合規定證明書 A (衞生規定)
簽署符合規定證明書 B (樓宇安全規定)
簽署符合規定證明書 C (消防安全規定 )
簽署符合規定證明書 第一類規定
簽署符合規定證明書 第二類規定
就裝修工程所牽涉的屋宇署條例要求提供專業意見
例如 防火間格, 走火通道, 衛生設備, 僭建問題, 樓宇承重等範疇
就政府產業處、建築處、大業主、業主立案法團、物業管理公司等,就個別工程項目提出的額外要求提供證明
向收到屋宇署強制驗樓計劃通知的大廈進行訂明檢驗
向屋宇署呈交詳細調查的建議
找出樓宇公用部分和外部的僭建物
在檢驗完成後7天內,向屋宇署提交檢驗報告、檢驗證明書及所需修葺的建議書
為須進行訂明修葺的大廈擬備修葺建議書
監督樓宇所需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在樓宇所需的修葺工程完成後,向屋宇署提交完工報告及完工證明書
例如 清拆命令、僭建命令、修葺令、樓宇勘測令、渠務修葺令、地下管道勘測令、強制驗樓計劃通知、強制驗窗計劃通知、消防安全指示、改善消防安全指示、符合消防安全令
就上述屋宇署法定命令提供專業意見
協助處理法定命令並完成屋宇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