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簡介
小型工程制度的背景
在實施小型工程制度之前,所有在私人樓宇進行的加建及改建工程,理論上都需要事先聘用建築師(認可人士)AP及註冊結構工程師RSE為該項工程進行設計及提交相關圖則及文件,等待屋宇署審核同意後,再另外聘用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RGBC進行工程,完工後再向屋宇署申報及批核才算完成。過程最快起碼三個月,最長可能要一年以上。如果工程規模大的話亦可以考慮,但是如果是一些規模較細的室內裝修工程技術上並不可行。嚴格來說大部分沒有經過屋宇署審批所進行的工程便屬於僭建。 有見及此屋宇署便推行了小型工程制度,來規管這些沒有經過正式渠道申請的工程項目。
小型工程制度定義
根據香港法例第123N章《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第2(1)條的規定,被歸類為「小型工程」的工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第1級別小型工程 (class 1 minor works)指附表1第3部第1分部指明的任何小型工程項目;
第2級別小型工程 (class 2 minor works)指附表1第3部第2分部指明的任何小型工程項目;
第3級別小型工程 (class 3 minor works)指附表1第3部第3分部指明的任何小型工程項目,
小型工程制度生效日期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正式全面實施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正式法例名稱為香港法例第123N章第38條 – 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而該條例亦於2021年9月1日起進行了修訂。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定明及註冊了一級、二級及三級小型工程承建商。
小型工程的分類
小型工程制度按工程的性質,分為八個小型工程類型,分別為:
A 改動及加建工程, B 修葺工程, C 關乎招牌的工程, D 排水工程, E 關乎適意設施工程, F 飾面工程, G 拆卸工程, H 通風系統的工程
A 改動及加建工程
B 修葺工程
C 關乎招牌的工程
D 排水工程
E 關乎適意設施工程
F 飾面工程
G 拆卸工程
H 通風系統的工程
小型工程的級別
小型工程制度按工程的性質、規模、及複雜程度等因素分為三個級別,即一級小型工程、二級小型工程及三級小型工程,一級最複雜而三級最簡單。
一級小型工程
( 共58項 )
- 一級小型工程需要聘請一級小型工程承建商
- 一級小型工程需要額外聘請認可人士(建築師)AP / 結構工程師RSE
- 一級小型工程需要在開工前七日報開工
- 完工後十四日內要呈交完工申請
二級小型工程
( 共68項 )
- 二級小型工程需要聘請二級小型工程承建商。
- 二級小型工程需要在開工前七日報開工
- 完工後十四日內要呈交完工申請
三級小型工程
( 共61項 )
- 三級小型工程需要聘請三級小型工程承建商
- 完工後十四日內 呈交完工申請
飲食業牌照最常見小型工程
室外冷氣機架 • 室內冷氣機架 • 室外通風喉管 • 室內通風喉管 • 通風喉防火閘 • 門面伸縮簷篷 • 門面落地玻璃 • 防護圍欄欄杆 • 食物升降機lift • 室內樓板開窿 • 室內加改樓梯 • 維修石屎剝落 •加改去水喉管 • 廚房升高地台 • 室內磚牆間隔 • 室外磚牆間隔 • 加改門面招牌 • 清拆僭建還原
住宅工程最常見小型工程
室外冷氣機架 • 防護圍欄欄杆 • 改動維修鋁窗 • 室內樓板開窿 • 室內加改樓梯 • 維修石屎剝落 • 加改去水喉管 • 室內磚牆間隔 • 外牆磚牆間隔 • 清拆僭建還原 • 大廈外牆維修
大廈管理最常見小型工程
室外冷氣機架 • 更換外牆水渠 • 天台防護圍欄 • 清拆僭建還原 • 維修石屎剝落 • 改動維修鋁窗 • 維修消防水缸 • 大廈外牆維修 • 維修走火樓梯 • 更換大堂鐵閘 • 更換入口鐵閘 • 維修公共大堂
其他常見小型工程
更換外牆水渠 • 維修外牆批盪 • 維修外牆牆磚 • 維修屋頂地台 • 改動防護欄障 • 安裝伸縮簷篷 • 新造分隔圍牆 • 安裝太陽能板 • 安裝外牆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