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小型工程訂明的豁免工程 (1/5) 有關 洞口,水箱, 圍牆 的工程
一般大型的工程,即建築工程,一般規模較大及複雜程度高,需要以正式渠道由建築師 認可人士 AP 及註冊結構工程師 RSE 等建築專業人士,向屋宇署提交申請,然後委託一般建築承建商RGBC進行。 如果一些規模較細及複雜程度較低的,便可以用小型工程制度進行。按程度劃分一級、二級三級小型工程。 而比小型工程更簡單及複雜程度更低的,屬於微型工程,屋宇署定義為訂明的豁免工程,是連小型工程也不用申請,可以直接安排進行。 除了一般最簡單的工程,例如:油漆、油灰水、牆紙、室內加裝水喉接駁、安裝座廁潔具等。現時有三十項豁免工程是根據 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 有正式定義的。 豁免工程項目: 1 開鑿平板洞口 2 復原平板洞口 3 更換玻璃強化聚酯水箱 4 拆除玻璃強化聚酯水箱 5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地面上的實心圍牆 6 修葺/拆除位於地面上的室外網欄或金屬欄杆 7 鋪設/修葺/拆除建築物的外牆批盪、外牆牆磚或屋頂飾面 8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圍牆或建築物入口的金屬閘 9 挖掘 10 豎設/改動固定於建築物外牆的招牌 11 拆除固定於建築物外牆的招牌 12 拆除用於支承屋宇裝備裝置的構築物、或該等裝置的金屬箱、金屬通風管道或相關的承托支架 13 豎設/改動/拆除自建築物外牆伸出的承托支架 14 豎設/改動/拆除自建築物外牆伸出的簷篷 15 豎設/改動/拆除自建築物外牆伸出的晾衣架 16 豎設/改動位於地面上的室外網欄或金屬欄杆 17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地面的室外支柱 18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建築物屋頂上的網欄或金屬欄杆 19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建築物屋頂上的支柱 20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建築物屋頂上的實心圍牆 21 豎設網欄、 金屬欄杆或支柱位於地面上的實心圍牆的頂部 22 豎設/改動或拆除位於地面或建築物屋頂上的室外金屬通風管道或相關的承托支架 23 豎設/改動/拆除室外金屬通風管道或相關的承托支架 24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地面上的戶外花槽、水池或噴泉 25 加建/改動/修葺/拆除位於地面上的排水明渠 26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固定於建築物外牆並用作栽種植物的金屬承托支架 27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為建築物外牆的開口的金屬窗柵或金屬風罩 28 豎設/改動/修葺/拆除自建築物外牆伸出的豎梯 29 鋪設/更換建築物屋頂表面的防水層 30 安裝/改動/更換/拆除招牌的展示面
(11) 小型工程流程及時間
- 結構高度不超過10米
- 結構跨度不多於6米
- 採用常見建築材料(如木材、石材、鋼筋混凝土等)
- 地基承載力不超過300kPa
- 工程不涉及地基挖掘、重大結構更改、承重構件改動等
監工計劃書(SSP)需求條件(適用於一級小型工程) 依據技術備忘錄第6.4段第11項,若工程**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則可豁免提交SSP:
- 建築物總高度不多於10米
- 每層樓高度不超過5米
- 結構跨度不超過6米
- 不涉及預應力混凝土結構
- 擋土牆高度不多於1.5米
- 工程地點周邊5米範圍內無其他建築或街道
- 不涉及地基或結構拆改
總結 一級小型工程雖屬於程序最複雜者,但若符合條件,多數情況亦可由AP處理而無需額外技術人員協助;二級與三級小型工程則流程更簡,適用於較為簡單或非結構性工程項目。建議申請人於項目前詳細審視相關技術指引,或與專業人士諮詢,以確保申請順利。
(10) 小型工程改動 加加/減減 點做最好?
小型工程改動 加加/減減 點做最好 如果取消小型工程申請,只需要向屋宇署提交取消信便可,記住信件上列明檔案編號、地址以及有相關承建商的簽名作實。 如果小型的改動可以在完工時用MW33表格列明改動。 如果大規模的改動,建議取消之前的申請,再重新遞交新申請。 如果加小型工程項目, 建議就新加的小型工程項目獨立做一份新申請,以免影響之前入了的申請。 有關於小型工程的項目以及分類,想進一步了解小型工程的人士及裝修公司,歡迎短訊 WhatsApp 92170367 聯絡胡先生。 https://wa.me/85292170367 屋宇署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申報小型工程文件, 小型工程牌照, 小型工程承建商 一級小型工程58項 , 二級小型工程68項, 三級小型工程61項 八個小型工程類型: A 改動及加建工程, B 修葺工程, C 關乎招牌的工程, D 排水工程, E 關乎適意設施工程, F 飾面工程, G 拆卸工程, H 通風系統的工程 除了一般最簡單的工程,例如:油漆、油灰水、牆紙、室內加裝水喉接駁、安裝座廁潔具等。現時有三十項豁免工程是根據 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 有正式定義的。
(9) 唔記得咗入小型工程 會唔會俾屋宇署告?可以點算?
忘記遞交入小型工程申請, 應該現場立刻停工, 盡快補交申請, 作為業主有責任安排合適的人士進行小型工程項目 特別是屬於一級及二級小型工程,需要在開工前最少七日向屋宇署提交小型工程申請。 要分清楚工程處於什麼階段, 考慮是否需要將已進行的工程項目清拆還原, 例如是否屬於籌備工作或工程前的現場準備工作。 另外要考慮清楚是否必須讓管理公司進入單位,甚至影相記錄。
(8)確認裝修公司是否已經交了小型工程文件
如何知道裝修公司已經有按照規定遞交了小型工程文件申請? 遞交了的小型工程文件是否有錯漏?有冇入錯級別?有冇入錯項目? 應該向屋宇署遞交那一份文件?什麼時候遞交? 可以向裝修公司索取遞交了的小型工程文件的副本,以及屋宇署的確認收妥文件。 一級小型工程開工前最少七日向屋宇署遞交MW01表格 一級小型工程完工前最少十四日向屋宇署遞交MW02表格 二級小型工程開工前最少七日向屋宇署遞交MW03表格 二級小型工程完工前最少十四日向屋宇署遞交MW04表格 三級小型工程完工前最少十四日向屋宇署遞交MW05表格 屋宇署收到文件會蓋印,列出日期及時間,以及立刻提供小型工程檔案編號,文件會附有項目內容以及項目編號以及小型工程承建商的名稱。 收到小型工程文件,屋宇署會在短期內發出確認通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