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紅山半島僭建問題引起社會各界關注,獨立屋業主霸佔公地,未經許可在公共地方加建房間及泳池等固然屬於僭建物,但僭建物的定義其實並不單單指加建,一切在未經屋宇署批准的加建及改建,或者未有按小型工程程序遞交申請的加建及改建,均被視作為僭建物。

常見的僭建物有以下例子:在天台或地面上加建覆蓋物,改動原有天台或平台欄杆,改動原有窗門,圍封原有露台,改動原有去水渠,改動室內磚牆間格,改動或圍封原有走火出口,安裝機電設施如冷氣及風櫃等。

除了比較大型的改動外,其實大部分上述的工程項目均可以在小型工程制度下處理。有興趣進一步了解的可以隨時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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